外遇抓姦0800-686-001

感情挽回0800-248-248

FACEBOOK

粉絲團

加入LINE好友

線上諮詢

服務項目

徵信社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徵信新聞
法律常識
女人心事
媒體報導

服務項目
婚前徵信
外遇抓姦
感情挽回
跨國專案
離婚協助
家暴協助
詐騙行為蒐證
網路犯罪搜證

Line線上客服
合法徵信社
徵信社費用
免費法律諮詢
感情挽回

優良徵信社會員

Valid XHTML 1.0 Transitional

目前位置>首頁>徵信新聞 > 妻偷情 夫洩密倒賠小王20萬
徵信社
‧ 妻偷情 夫洩密倒賠小王20萬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林姓男子發現其妻劉女偷情,雙方議和,「小王」鄭男賠償120萬元,林男也簽下保密合約書,並簽60萬元本票擔保。未料,劉女事後遭到林家親友冷言嘲諷,鄭男得知後認定對方洩密提告。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法官認定是林男母親洩密,判林男賠償20萬元,可上訴。

本案起因於102年6月間,林男發現妻子與鄭男發生婚外情,雙方簽立和解書,鄭男賠償120萬元精神慰撫金。隔月雙方再簽「保密協定合約書」,約定若洩密,須賠償600萬元違約金,並簽下60萬本票作擔保。

不料林家親友事後卻對劉女冷嘲熱諷,林男妹妹指責大嫂「通姦、背叛」,還對劉女之子說:「你媽做了什麼事,她自己心裡明白」等語,並於臉書分享一家摩鐵收費資訊,而這間摩鐵正是鄭、劉被抓姦地點。

鄭男主張,林男弟弟更於臉書寫說:「教英文的跟裝潢工,哈哈哈,笑鼠(應指死)人」,影射身為老師的劉女與土木承包商鄭男通姦,圖片上還寫著:「好一對姦夫淫婦!」

鄭男認為林洩密,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獲准,林男則認為無保密責任,向法院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

法官認定林男母親洩密,導致林男妹妹知悉,林男弟弟PO圖文部分無法證明。不過洩密違約金高達600萬元,相較林男因妻子偷情獲賠120萬元,二者輕重失衡,因而判60萬元本票中超過20萬元本票債權不存在,林男須賠償20萬元。



2015-01-06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

各區免費諮詢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