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抓姦0800-686-001

感情挽回0800-248-248

FACEBOOK

粉絲團

加入LINE好友

線上諮詢

服務項目

徵信社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徵信新聞
法律常識
女人心事
媒體報導

服務項目
婚前徵信
外遇抓姦
感情挽回
跨國專案
離婚協助
家暴協助
詐騙行為蒐證
網路犯罪搜證

Line線上客服
合法徵信社
徵信社費用
免費法律諮詢
感情挽回

優良徵信社會員

Valid XHTML 1.0 Transitional

目前位置>首頁>徵信新聞 > 徵信業受託調查反與對方合謀詐財 判刑五月
徵信社
‧ 徵信業受託調查反與對方合謀詐財 判刑五月

中時電子報 2007/5/23



徵信業者鄧台福接受張姓女子委託調查男友行蹤,豈料竟與對方密謀詐財,詐騙張女新台幣三十二萬五千元。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詐欺罪判刑五個月,得易科罰金一千元折算一日,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最近判決指出,鄧台福(三十九歲)去年七月間接受張姓女子委託,調查蔡姓男友行蹤。鄧台福與蔡某接觸後,才知道蔡某其實是有意疏遠女友,同時為避免遭對方一再騷擾,蔡、鄧兩人竟設計,以先前蔡某遭張女毆打一事,聲稱案子已遭警方調查,要張女拿出和解金新台幣七十萬元,不然要負擔教唆傷害刑責。



張女在兩人一搭一唱下信以為真,去年九月間雙方同意以三十二萬五千元和解,更在鄧台福指示下,透過不知情旅行社,以「假刷卡、真套現」手法,加上提款機領取現金付了二十二萬,剩下款項則是開立本票,雙方達成和解。



之後因為張女察覺有異報請檢方偵辦,始識破鄧某詭計。法官判決認為鄧某行徑觸犯刑法詐欺罪,一審判刑五個月,得易科罰金一千元折算一日,全案仍可上訴。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

各區免費諮詢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