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美國,離婚已經不是經歷中年危機的四十歲左右人的專利。在55歲以上80歲以下的美國人中,離婚已經變得越來越常見,而且越來越被接受了。根據美國健康與人類服務部(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的統計,美國65歲以上人群的離婚率在2001年上升到了10%,而這一比例在1999年的數字則為7%。但這一比率並不包括事實分居但並沒辦理法律手續的伴侶。
科函‧蘭斯(Cohen Lans)律師事物所的經營伙伴戴伯拉‧蘭斯(Debrah E. Lans)說,10年以前,她的客戶絕大多數集中在40歲左右,但是現在卻有更多的則分布在40歲年齡段的兩端。更年輕的人想將婚姻趁早了斷,以減少經濟損失,而年老的人則意識到,他們比自己父母的那一代有更多的時間可活,那些65歲的人發現前面還有25年的人生在等自己,所以不想湊合下去。
更受傷的是那些被丈夫離棄,卻沒有給她們留下足夠經濟支持的老年婦女。離婚,留給了她們更多的憤怒與屈辱。她們希望在媒體上表達自己的意見,卻不喜歡自己的名字被披露。有一些人會向婚姻平等機構(Equality in Marriage Institute),一家設在紐約的機構尋求幫助。該機構的贊助人羅娜‧溫德特(Lorna J. Wendt)與蓋利‧溫德特(Gary C. Wendt)于90年代末共同發起了一場公眾的離婚大戰,為那些離婚前呆在家里的配偶爭取離婚後的權益。
一些社會活動家在四方奔走,做各種努力去挽救那些長期的婚姻。戴維(David)與克羅迪婭‧亞普(Claudia Arp)是一對已經結婚41年的夫妻,他們共同編寫了好幾本探討長期婚姻中易出現的問題的書,包括﹕《婚姻中的第二半(The Second Half of Marriage)》、《與空巢婚姻做斗爭(Fighting with Your Empty Nest Marriage)》、以及《空巢婚姻中的十個美妙約會(10 Great Dates for Empty Nesters)》等等。他們還在全美各地舉行各種講座去幫助人們度過夕陽婚姻中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