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抓姦
0800-686-001
感情挽回
0800-248-248
FACEBOOK
粉絲團
加入LINE好友
線上諮詢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徵信新聞
法律常識
女人心事
媒體報導
服務項目
婚前徵信
外遇抓姦
感情挽回
跨國專案
離婚協助
家暴協助
詐騙行為蒐證
網路犯罪搜證
返回首頁
|
聯絡我們
|
網站地圖
合法
徵信社
徵信社費用
免費法律諮詢
感情挽回
目前位置>
首頁
>
法律常識
>女控男性侵卻未逃跑 法官判無罪
‧ 女控男性侵卻未逃跑 法官判無罪
新竹市21歲羅姓男子不滿女友提出分手,將女友強行用機車載走,2人並在飯店發生3次性行為。女友事後告羅強制及性侵,但法官發現女子進出飯店時神色正常,中間有多次逃走機會都未反抗,有違常情,羅男也證稱女子合意性交,法官最後判羅男性侵部分無罪,強制罪則判刑3月。
【
上一篇
】 【
返回法律常識
】 【
下一篇
】
版權所有 © 女子徵信 Copyright c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