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抓姦0800-686-001

感情挽回0800-248-248

FACEBOOK

粉絲團

加入LINE好友

線上諮詢

服務項目

徵信社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徵信新聞
法律常識
女人心事
媒體報導

服務項目
婚前徵信
外遇抓姦
感情挽回
跨國專案
離婚協助
家暴協助
詐騙行為蒐證
網路犯罪搜證

Line線上客服
合法徵信社
徵信社費用
免費法律諮詢
感情挽回

優良徵信社會員

Valid XHTML 1.0 Transitional

目前位置>首頁>法律常識>跟會人人愛倒會大家怕
徵信社
‧ 跟會人人愛倒會大家怕
  高利潤帶來高風險 不要讓互助會成為揮之不去的夢魘

「張太太,恭喜您!這個月您標到會了!」「王老闆,方便過去跟您收個會錢嗎?」類似的對話、熟悉已久的「會錢」,然而,互助會有哪些

值得注意的問題,您可知道嗎?

互助會的法律觀

互助會,又稱合會,是由數人或數十人,為一定目的而經營,濟困厄、互通有無、從事儲蓄的金融組織。現行民法對其並無明文規定,惟實

務上有最高法院兩項判例可供闡述,是一種私法上的契約!

我國目前的互助會,大都屬於會腳與會首間發生單線關係,至於會腳彼此間則無任何關係可言。最高法院於一六三五號判決也曾表示:「台

灣合會性質乃會員與會首間締結之契約,會員間不發生債權債務關係。」

一般互助會會首或會員無力繳款,多是民法上的「延遲給付」或「債務不履行」的民事問題,如有會員倒會,會首應付賠償責任,會首賠償

之後,可再轉向倒會的會員請求賠償所賠數額!

倒會算詐欺罪嗎

許多人被倒會後,甚少循民事程序解決,卻多向法院提起告訴,控告會首詐欺,究竟,倒會是否構成詐欺罪呢?

按刑法上的詐欺罪,必須有不法所圖、或有無施用詐術,使人誤付財物而定,例如:得標後逃之夭夭;冒用會員名義得標;同時招組數會,

任意揮霍會款等。

如果標會後,確實被人拖累,以致無力繳納應付會款時,能舉出事證,證實確實是因周轉不周或不可避免之原因而有困難,並已設法變賣家

產清償,自不構成詐欺罪!

倒會後,避不見面,最容易被人認為是詐欺。本來可能證明是因周轉不靈的,無故逃之夭夭,反而會被通緝移送法辦,屆時,可真的是賠了

夫人又折兵了!
上一篇】 【返回法律常識】 【下一篇

各區免費諮詢專線